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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趙強營養師
「健康食品」之所以會受到社會大眾的重視,願意花費鉅額的金錢購買服用,實在是因為現代人已經逐漸發現到:不當的飲食內容對我們的身體健康具有嚴重的威脅性,而西方醫學所使用的藥物和外科手術也不能解決日益增多的慢性疾病問題。所以,大家開始強調「預防」的重要性,於是開始尋求一些「據稱」具有預防保健效果的「健康食品」,想要藉著這些具有「神奇效果」的食物達到養生保健的目的。
什麼是健康食品?
健康食品一詞源自於美國的「Health Food」,不過現在他們多稱之為「機能性食品(Functional Food)」。美國營養師公會對健康食品的定義是:「當食物或飲食之中,除了本身的營養價值之外,還被科學證實能促進大眾健康,並且可以預防和治療疾病的食品。」不過,因為這些具有特殊效果的機能性食品是來自於天然食物,是「食品」並非「藥品」,所以有許多美國的保健專業人士為了不願「Health」或「Functional」混淆或是誤導大眾,故將健康食品稱為「補充劑」( Supplement )。
健康食品管理法
我國的健康食品管理法已在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三日公布實施,其中第二條對健康食品做了定義:「指提供特殊營養素或具有特定之保健功效,特別加以標示或廣告,而非以治療、矯正人類疾病為目的之食品。」正因為是「食品」,所以特別在定義中強調了健康食品「非以治療、矯正人類疾病為目的」,而是能「提供特殊營養素或具有特定之保健功效」的「食品」。因此,「健康食品」並不是「藥物」,若是生病,還是應當先找醫師診治,若要使用「健康食品」,也應該徵詢醫療專業人員的意見後才使用。
健康食品真的能帶給你健康嗎?
健康食品的效用,在於「預防保健」。
一般說來,由「六大類食物」所提供的營養素:蛋白質、脂肪、醣類、維生素、礦物質、和水,是維持人體健康的基本成份,但並不是說:人體只需要這些營養素就足夠了!因為這些營養素已知、被列為營養素的成份,只是天然食物成份中,眾多成份中的一小部份,其他還有成千上萬的成份正在研究中。甚至就連過去已知的一些營養成份,在現代科技的幫助下,也發現了更多過去不為人知的功效。
例如來自深海魚油中的 EPA 和 DHA、蛋黃和豆類中的卵磷脂有降低血液中膽固醇的效果。蔬菜水果中的「植物性化合物」(Phytochemicals)具有中和氧化自由基的能力。黃豆中的「植物性雌激素」(Phytoestrogen)具有緩解女性更年症狀、和預防乳癌的效果。而近年來也發現食物中的寡醣(Oligosaccharides)可增加腸內益生菌(Probiotics)的數量,促進腸道蠕動、預防便祕。在此所提,這些來自天然食物中的物質,只是眾多有益健康之營養成份中的幾種而已,所以若是日常飲食非常不正常,不能均衡地獲取人體所需,最基本的營養素,想藉著服用「健康食品」來補足「營養」、增加「健康」,那恐怕是「緣木求魚」,而如此所建構出來的身體,就像建築在沙灘的皇宮,即使外表華麗,潮水一來,就可能倒塌。而對於那些已經身罹疾病的人而言,補充「健康食品」,也必須在同時有「正確的醫療」與「充足的營養」的狀況下,才可能會有輔助性的效果。因此若您若想維持身體的健康,就要儘可能地先做到「攝取均衡而充足的營養」與「適度的運動」,之後,再服用健康食品,以補足或修補不足的部份,您想要擁有健康的目的才可能達成。
其他機構對機能性食品的定義
國際食物諮詢委員會( The International Food Information Council, IFIC )的定義是:在基本的營養素之外,能對健康額外助益的食物。而北美國際生活科學協會( the International Life Sciences Institute of North America, ILSI )的定義是:在基本營養之外,具有其他生理活性成份,對健康有益的食物。
事實上,在 1989 年時,美國的史第芬博士( Dr. Stephen L. DeFelic )又創造了一個新字:「類藥物營養品( Nutraceutical )」,是由「 Nutrition:營養」和「 Pharmaceutical:製藥學」兩個字組合而成,意思即:藉由製藥的嚴謹程序,自天然食物中獲得具有保健效果的食品。其中最有名的,就是中國常食用的「紅麴」,雖然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因為紅麴製品具有降低血中膽固醇的療效,且較無副作用,以致曾要求研發廠商必須將紅麴製品以藥品列管上市,但最終紅麴製品還是打贏了官司,以「食品」風光上市。
在台灣,行政院衛生署對於此一領域的食品,則稱此類食品為「健康食品」,還為此訂立了「健康食品管理法」,藉由此法來定義及規範管理健康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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